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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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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今三百餘年前,牡丹鄉全境尚為一片原始森林,居民則以排灣族為主,少部份為阿美族,以漁獵為生,分居於茄芝萊(tjaqaciljay)、新保將(sinvaudjan)、高士佛(kuskus)、四林格(draki)等地,由頭目領導的部落社會。
清領時期未明確劃定原住民行政區,至清光緒21年(西元1895年,日明治28年),日本統治台灣後,正式劃分本鄉為茄芝萊、牡丹、高士佛、牡丹灣、八瑤、四林格等六社,每社均設有警察駐在所,負責該社區原住民的行政、警政、教育等工作。民國34年(西元1945年)後,中華民國政府領台後實行地方自治,遂改「社」為「村」,即今日的石門村、牡丹村、高士村、旭海村、四林村、東源村。民國35年(西元1945年)10月,定名為「屏東縣牡丹鄉」。
聚落景觀中傳統石塊、茅草、竹屋己不復見。往昔居民以狩獵為生,近年因高度開發,鳥獸己甚稀少。目前仍以農業經營為多數,另有林漁牧及觀光等相關產業。
牡丹鄉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與人文資源,牡丹鄉公所團隊會妥善加以規劃與推動,和全體鄉民共同努力打造南台灣最耀眼的原住民之鄉。
本鄉位於屏東縣東南方,接中央山脈末段,東依太平洋、西接車城鄉、南鄰滿州鄉、北與獅子鄉及台東縣達仁鄉接壤。全鄉面積約182平方公里,是台灣最南端的原住民鄉。
境內山勢綿延,海拔皆在一千公尺以下,以牡丹池山最高。另外,有牡丹溪、女仍溪、竹社溪在石門村匯合,經車城鄉注入台灣海峽;其溪水終年不乾,沿岸平原適合種稻及瓜果,是本鄉的經濟命脈。因地處低緯度,氣候炎熱,夏雨冬乾。但海拔較高之處,冬季仍有局部性小雨。而每年十月至隔年四月則是特有的落山風季節;五月至九月又為颱風季節,常常影響經濟作物的種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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